旅游大巴租车协议样板
一、协议内容
1.定义
a)租车:指甲方向乙方出租旅游大巴车辆,以下简称租车。
b)租车费用: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车费用,包括租车费用、油费、保证金等费用。
c)旅游大巴:指甲方出租的车辆,其车型、载客量等信息已在协议中列明。
2.租车期限
a)租车期限从甲方向乙方出租车辆之日起,至乙方归还车辆之日止。
b)乙方若需要续租,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,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续租要求。
3.租车费用
a)乙方应按照甲方收取的租车费用及时足额支付,并且在租车期限届满前,支付押金和其他费用。
b)甲方应于租车期限届满后,收取乙方确定的租车费用,如果乙方按时归还车辆,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押金退还乙方。
4.使用规定
a)乙方使用甲方出租的车辆时,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,并负全部责任。
b)乙方不得将甲方出租的车辆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其他非法用途,如发生任何事故,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责任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5.车辆维护
a)乙方应当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,并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状态,如发生任何车辆损坏或行驶故障,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车辆,并收取乙方租车费用。
b)乙方不得对车辆做任何改装或装饰,如发生任何车辆损坏,乙方应负全责。
二、协议的订立
1.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,即视为双方已认可协议内容,本协议即生效,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。
2.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协商补充,补充内容应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三、协议的变更
1.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变更协议,以修改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,变更协议应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2.变更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,即视为双方已认可变更协议内容,变更协议即生效,双方均应遵守变更协议的约定。
四、协议的解除
1.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,但解除协议前应支付所有未付款项,解除协议的双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索赔。
2.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,乙方应当支付一切租车费用,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,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。
五、其他条款
1.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。
2.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,至双方另行签订的解除协议之日止。
3.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 
        