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大巴租赁合同
第一条 合同双方
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:
甲方:(租赁方)XXX公司
乙方:(出租方)XXX公司
第二条 租赁服务内容
1.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旅游大巴租赁服务,租赁范围:XXX。
2.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,提供安全、高效、舒适的租赁服务,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卫生状况,满足甲方的旅游需求。
3.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安排驾驶员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确保驾驶车辆安全,负责把握行车安全,确保旅客安全出行。
第三条 租赁价格
1.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租赁费用,租赁价格为每天(或每月)XXX元人民币。
2. 甲乙双方同意,甲方支付的租金只包括车辆的使用费用,其他费用(如燃油费、公路通行费、停车费等)由甲方负责支付。
第四条 租赁期限
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,租赁期限为XXX,自租赁期满时,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车辆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1.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归还车辆,应按每天XXX元的标准支付滞纳金。
2.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租赁服务,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标准赔偿损失,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。
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
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。
第七条 其他
1.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以上为旅游大巴租赁合同,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,并自愿遵守本合同。
甲方(签字盖章) 乙方(签字盖章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