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
甲方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:
地址:
乙方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:
地址:
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,就旅游业务代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主要内容
1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为甲方提供全面的旅游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产品的销售、开发、管理及旅游行程的安排等;
2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旅游行程的安排、住宿安排、票务安排等;
3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旅游行程当中的各项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购物、参观、礼品购买等;
4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其他旅游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客人、导游服务、购物服务、翻译服务等。
二、双方权利义务
1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旅游产品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产品价格、折扣、票务信息等;
2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全面、及时、细致的服务;
3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,及时向乙方提供旅游产品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产品价格、折扣、票务信息等。
4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及时向甲方反馈旅游服务的情况;
5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,及时向乙方支付旅游服务所需款项;
6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,及时向甲方支付旅游服务所得款项。
三、协议生效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三年,期满后双方均可书面协商延期或解除本协议。
四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任何一方涉及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若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以上内容,甲乙双方均已详细阅读,并认可,现签字盖章如下:
甲方(盖章):
乙方(盖章):
日期:
